开庭公告 案件点评 滚动图片

房产公证避税存风险

来源:未知 时间:2013-02-02

  
核心内容:近两年,二手房市场的火爆,一些购房者与售房者"铤而走险",采取委托公证的方式来规避税费。下
  今年2月末,市民刘女士拿着一份转委托公证书到该处验证真伪。公证员凭借经验立即判断这份公证书是伪造的,当场将该公证书扣留。刘女士告诉工作人员,她想购买这处时卖方拿出了这份公证书,证明人委托其出售该房产,她因心里"没底",所以前来核对真伪。
  推荐阅读:
  房产赠与公证的法律常识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注意的问题
  房产公证法律常识
  公证员查看这份假公证书发现,该公证书涉及昆区某小区高层一套面积200多平方米房屋的买卖交易,公证书上标明了房屋的年限及产权证编码,从内容上看似乎没有漏洞,非专业人士难以辨别真伪,然而一旦刘女士凭这份公证书进行交易,其财产安全交易将无法保证。
  从市公证处获悉,近两年已经陆续发现了几例涉及房产公证的造假公证书。有些人为了省钱、省事通过假证贩子购买假公证书。
  市公证处提醒广大购房者和售房者:为了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一定要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宜,且勿因省钱、省事而因小失大。此外,建议使用公证书的部门及时查验公证书的真伪,以减少纠纷、保证当事人的权益。
  附:房产公证避税详细介绍
  为了避税,许多二手房交易双方会选择先公证,待房子满五年后,再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5月26日,郑州市公证处的工作人员提醒,这种做法隐患很多,极易造成纠纷。
  公证处的公证人员说,很多人前来公证处想以各种方式如买卖、赠与、委托等把房子办到其他人名下,却不去办理房产过户,其实这是对房产交易及公证作用的一种误解,隐患巨大。为了省掉3万多元的营业税,张先生在去年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却没有办过户,等到五年期满之后准备过户时,却发现房子早已被法院查封了,原来卖房子给张先生的业主因欠债被人起诉,法院查实该房主名下的这处房产,便进行了查封。此外,还有的房子税期已满时房价上涨了很多,办理更名过户时,卖方提出涨价;还有的房主做多份公证、一房多卖。
  公证员提醒大家,千万不能为了蝇头小利而千方百计地钻政策的空子。
 
 
  以下是网站介绍
安居房地产律师网由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资深房产律师靳双权律师创建,专门为北京及全国各地客户提供土地权属、房屋买卖、继承、离婚、建设工程等方面法律咨询及代理服务,为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教学服务。靳律师所带领的“安居律师”团队由多名房地产专业资深律师组成,对房地产法律理论有系统研究(包括二手房买卖、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已购公房、央产房、物权保护、夫妻及家庭共有、继承析产、确权、无权代理等专业领域),对房地产诉讼有丰富的经验。有能力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房地产法律服务。
欢迎来电咨询,靳律师接待电话:134 260 37149
网站关键词:
北京房产律师 北京房地产律师 北京专业房地产律师 北京房屋买卖律师 北京二手房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北京继承律师 北京商品房买卖律师 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律师 无权代理 央产房 居间合同纠纷 房产诉讼 打房产官司 房地产中介
房产律师 房产法律咨询 房地产律师 房地产专业律师 房地产律师咨询 房产纠纷律师 二手房法律咨询 婚姻房产律师 房屋继承 房地产转让 北京房地产律师事务所 北京房产律师事务所 找房产律师 聘请房产律师 北京房地产专业律师
 

 

分享到:
上一篇:六种情形办理房产登记需先公证 下一篇:哪些房地产交易需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