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未知 时间:2012-11-21
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申请他项权利登记。
一、申请办理他项权登记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他项权登记申请书(网上打印的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单位申请人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2)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无需核验原件);
(3)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2.个人申请人
(1)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无需核验原件);
(2)委托办理,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他项权登记分别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为外省市居民的,不提交暂住证或居住证。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注记抵押情况后退还申请人。
1.房屋抵押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4)抵押人、抵押权人签署的房屋出租情况说明(原件);
(5)抵押权人为金融机构的,提交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6)以已购公房抵押的,提交原公房购房合同,其中央产房已购公房抵押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 (7)抵押变更登记的,提交变更的抵押合同或补充抵押合同。
2.预售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抵押 (1)经预售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全部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2)金融机构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4)抵押变更登记的,提交变更的抵押合同或补充抵押合同。
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
(1)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 性负责;
(2)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二、他项权登记时限
符合房屋他项权登记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内完成登记工作。登记部门认为需要公告的,公告时间除外。
三、.建筑面积:以建筑平方米为单位,填房屋买侧曲积。
四、登记费用:无
五、单位申请人网上申请他项权登记的程序
自2006年10月10日起,凡已通过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简称权属系统)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记时,单位申请人也应进行网上申请。在办理该房屋他项权利登2006年10月10日前已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部门通过权属系统办理业务的区县,单位申请人也应进行网上申请。
1.登录系统并在网上填写申请信息 单位申请人登录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点击首页业务办理中的“申请权属登记”窗口,凭用户名、密码、加密钥匙进人系统,在“他项权利登记”模块中填写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的相关申请信息。
2.网上打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单位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完成后,在线打印《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房屋状况附表))(多套房屋时打印《房屋状况附表》)。
3.携带相关材料至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 单位申请人持网上打印的材料和其他相关材料以及所有申请材料拍照或扫描形成的影像材料,到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他项权利登记。
个人申办他项权利登记的,可直接填写书面申请并携带相关材料到权属登记部门办理。
安居律师团队介绍
“安居律师”是中国房地产法律服务业最优秀的律师品牌之一。“安居律师”由数十名房地产专业的资深律师组成,律师成员都经过房地产法律实务的专业培训,并进入房地产公司基层进行实践,深入了解房地产业的操作规程,准确把握房地产交易中的法律风险点,现已累计办理房地产案件数千起,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安居律师”是中国房地产法律专业最具优势的领军律师团队。
“安居律师”担任多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法律顾问工作。在深入研究现行房地产法律、法规及政策导向的基础上,“安居律师”建立了房地产法律库及案例大全,涵盖了建国以来房地产全部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并制定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办案方法及规程,旨在建立中国最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团队。多年以来,“安居律师”在房地产改革、市场调控、宏观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表达具有前瞻性的观点;在微观上,对无权代理买卖、违约责任、定金责任、央产房、小产权房交易、夫妻共有房产、房产继承等具体法律问题进行了专业研究,有着独到的法律观点,并在不断的被法律同行业人员所接受。安居律师研究的领域还辐射到与房地产相关的离婚、析产、拆迁、抵押、建设工程、物业管理、企业运营、中介、银行等领域,甚至于房地产有关的刑事案件及其他行政、经济案件。
“安居律师”正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精深的律师技巧,卓越的见地,极富创造力的思维,在房地产领域取得了更高的成就,在房地产法律服务市场竞争的浪潮中独占鳌头。“安居律师”将禀承安居团队的管理前提下,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拟将建设成为中国房地产法律服务的风向标。
网站关键词:
北京房产律师 北京房地产律师 北京专业房地产律师 北京房屋买卖律师 北京二手房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北京继承律师 北京商品房买卖律师 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律师无权代理 央产房 居间合同纠纷 房产诉讼 打房产官司 房地产中介 中介费 居间费
房产律师 房产法律咨询 房地产律师 房地产专业律师 房地产律师咨询 房产纠纷律师 二手房法律咨询 婚姻房产律师 房屋继承 房地产转让 北京房地产律师事务所北京房产律师事务所 找房产律师 聘请房产律师 北京房地产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