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 时间:2013-03-18
一、夫妻的共同财产有哪些?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一方的养老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从养老保险金的性质来看,养老保险金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养老保险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由国家、企(事)业和个人三方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分担而缴存的,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通常是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进行扣缴或统筹。因此养老保险金与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密切相关。
再从养老保险金的本质上来讲,养老金是国家通过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向退休职工发放的主要生活费用,是退休职工的主要收入和用以养家糊口的生活保障,具有工资属性,其实质就是职工在退休后领取的工资,只不过是国家根据形势需要而实行的一种取代退休金的工资转化形式。所以具有工资属性的养老保险金应当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二)从相关法律来看,养老保险金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对《婚姻法》第17条进行了补充规定,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现在的家庭财产,从范围到构成再到数量等方面,都与以往不同,家庭财产也逐渐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对于很多夫妻来说,就不能够准确地把握例如养老保险金、住房补贴等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因这类财产而产生的纠纷就时常发生。所以我们建议,如果您在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上把握不准确的话,最好能够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