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未知 时间:2013-02-02
陈先生婚前贷款买房一套,首付为他所出,婚后夫妻一起还贷。结婚两年后要离婚,正在发愁财产归属问题。
专家介绍,如果婚前没有特别约定这套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应视为个人财产,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所偿还的贷款应予以考虑适当补偿。
刘小姐在结婚前家人为她买了一套商品房,家人首付了三成房款,其余的房款也是她每月还贷。结婚前,她想清楚了解这套房子算不算自己个人财产。
专家介绍,刘小姐婚前购买的商品房,婚前支付的首付房款和按揭房款属于其个人财产;婚后按揭月供房款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一些情侣买房归属问题也成为热点话题。赵先生去年购买了一套30多万元的二手房。首付款是他出的,每月按揭则是跟同居女友一起还。去年底办理的产权证上也是两个人的名字,现在两人要分手,赵先生认为买房首付款是他出的,房子应归他所有,而女友则认为她分担了按揭款,理应分到房产。
专家介绍,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在同居期间,男女双方如果对共同取得的财产有约定的,应按照双方约定进行处理。没有约定的,一般情况下,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双方共同取得的,应按照共有财产处理。双方要把自己出资购房、供房的证明拿出来,进行财产分配。
律师提醒,关于房子的归属已经成为热点话题,因此,在结婚前,男女双方最好就房产所有权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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