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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质量问题能否退房及商品房保修期

来源:未知 时间:2014-01-27

安居房产律师为您解答
 
一、商品房有质量问题能退房吗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的法律文件,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住宅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购买整栋商品房的,其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正常使用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是:屋面防水三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一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一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一年;门窗翘、五金件损坏及卫生洁具一年;管道堵塞两个月;灯具、电器开关六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限,由供需双方自行约定,开发商可以延长上述保修期。
按规定,商品房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而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按规定,购买人认为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二、商品房有没有保修期
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低于下列期限: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保修;
(2)屋面防水3年;
(3)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5)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6)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7)管道堵塞2个月;
(8)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9)卫生洁具1年;
(10)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11)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欢迎关注安居房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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