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 子女扶养 同居关系 离婚房产分割 分家析产 赡养 离婚后财产分割 监护权 收养关系 婚姻过错 离婚 家庭财产

收养孩子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收养的特殊规定是什么?

来源:admin 时间:2013-03-14

一、孩子需具备的条件

收养孩子需具备以下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不少于40周岁。

二、收养的特殊规定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收养人条件中“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送养人条件中“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被收养人条件中“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收养继子女的,可以不受收养人条件、送养人条件中“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被收养人条件中“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和收养1名的限制。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分享到:
上一篇:收养协议书是什么,收养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下一篇:法律规定哪些人可以被收养,哪些人可以收养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