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 时间:2013-03-14
一、弃婴资格
在《收养法》中,袁厉害与收养婴儿的收养法律关系是不成立的。那么收养弃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二、弃婴收养手续的办理流程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 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