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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收养孩子,收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admin 时间:2013-03-14

收养孩子的条件:

作为收养孩子的收养人,我国法律对收养孩子的收养人的要求是: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二)年满三十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三)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四)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收养成年人除外。

(五)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六)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收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七)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八)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如何收养孩子?

如何收养孩子,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人要提供哪些证明?

a)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b)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

c)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d)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

e)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f)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g)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办理收养登记,该由哪个部门办理?

办理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综上所述,我们了解了收养孩子的条件及如何收养孩子,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收养孩子的收养人的具体情况各有不同,因此对于不同的情况,还需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律师会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实务能力,帮您解决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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