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 时间:2013-03-18
一、 什么是非法同居财产?
(一) 属于非法同居财产的情形
非法同居财产是同居期间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非法同居财产是指有: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不属于非法同居财产的情形
(1)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如:一方同居前的财产
(2)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如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补助费、一方在同居期间继承的财产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等等。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二、 非法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对于非法同居财产分割——应该特殊处理
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非法同居关系自始无效,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因此,为了惩罚“有配偶却与他人同居者”、“明知别人有配偶而与之同居者”,切实保护婚姻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对非法同居财产应该特殊处理,不能完全与处理双方无配偶同居的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一样。
许多人误以为非法同居财产和离婚财产一样等分处理,其实对于非法同居财产,应该特殊处理,这样才真正做到法律保护婚姻受害者的合法利益。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此类财产的分割争议很大,假如辩论阶段没有提供有效的依据,则法官有可能不支持您的诉讼请求,因此这类财产分割案件建议您找律师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