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未知 时间:2012-12-03
除了商品房买卖中的约定交付条件和法定交付条件之外,房屋的瑕疵对商品房的交付也有一定影响。但是只有房屋瑕疵足以影响房屋使用时,买受人才可以拒绝收楼,而一些微小的瑕疵可以在收楼之后予以消除。
那么,什么情况足以影响房屋使用呢?在实践中最常见的争议的是永久水电的验收是否影响房屋使用。
永久水电的验收通常不是合同约定的交楼条件,显然也不是法定交楼条件。永久水电未通过验收时,开发商经常以临时水电暂时替代永久水电要求业主办理收楼手续,临时水电的来源是施工用水、用电。
临时水电与永久水电的区别有两个,一是费用不同,二是稳定性不同。在开发商自行补贴费用的差价的情况下,费用的区别并不存在,但后者却是开发商无法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临时用电,其稳定性极差,直接影响用户电器的使用状况及寿命。律师认为,永久用电未通过验收可以成为业主拒绝收楼的理由。然而遗憾的是,司法实践中,这种主张并不一定能够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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