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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认购书主要内容,签订房屋认购书后违约责任的处理

来源:admin 时间:2013-03-02

一、房屋认购书的主要内容

“认购书”是具有意向书性质的法律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有:

1、相关各方如出卖人、买受人、代理人等的主要情况;

2、认购物业(楼盘)的情况;

3、房屋的价款;

4、付款方式;

5、认购条款等内容。

“认购书”通常还要双方签字盖章。具备上述内容及形式后,尤其是“认购书”中约定了买卖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后,一般说来,“认购书”就其表述的内容具有了一定的约束力,并具备了相应的法律效力,中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买受人所购物业(楼盘)的法律手续齐备(五证齐全),该“认购书”一般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二、签订房屋认购书后违约责任的处理

在签订“认购书”的同时,开发商大都要求买房人同时交付一定数量的,并在认购书中约定,如果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内不签订正式的《合同》,出卖人(开发商)有权没收买受人交纳的定金等条款。

按照以上双方的约定,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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