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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购买房屋,买房时如何维权?

来源:未知 时间:2014-01-25


安居房产律师为您解答
一、购房人如何购买房屋
    您在选定了购房目标后,就进入了和开发商进行实质性接触的谈判阶段。这一阶段通常包括三个过程:谈判内容;签认购书;签订合同。
(一)买房如何谈判
    谈判主要包括房子的价格,付款方式,装修交工标准,配套设施,入住时间,物业管理费用等等必须涉及的内容。其中房价的谈判最为重要,您应该争取得到最大限度的优惠价格,保护自己的利益。
(二)签订《房屋认购书》
    买房先签《房屋认购书》并交纳定金是现在售楼过程中的习惯性做法,但签《房屋认购书》并不是正式签约的必要前提,因为我国相关法律和法规并未明确规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前,必须签订《认购书》。认购书约定购房者在限定时间内签订正式合同,否则视为购房者违约,定金将被扣除。因此签订认购书对于您来说是有一定风险的,必须全面考虑清楚之后才能签。
(三)签订正式购房合同
1 、首先您应该带着签订合同所需的身份证、手章等资料在约定的时间来开发商的售楼处签合同。签订购房合同是购房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您的权利和义务尽在其中,一旦签订即受法律的制约。因此奉劝您在签订合同之前,请再三斟酌合同条款,熟知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的问题,并确信您已经清楚了合同各条款的含义。
2 、合同备案。一般地说,双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开发商会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备案。需办理银行贷款购房的,合同备案后,还应到银行、房地产管理部门、保险及公证部门 办理贷款手续。
二、购房人买房时如何维权
(一)提高取证意识。
    购房者在验房、收房过程中应当注意取证。如遇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购房者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收房通知书及邮寄单等。在与开发商工作人员共同验房时,对于房屋存在问题应及时在验房单中列明,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对于争议的事项,可采取对房屋现状拍照、摄像的方式取得视听资料,对于可能会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重大质量问题,必要时可聘请有资质的工程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作为在日后与开发商协商或诉讼过程中的证据。
(二)以合同约定为依据维护自身权益。
    购房者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对于房屋交付条件的约定,在合同有约定而开发商未按约定履行房屋交付条件或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严重到足以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购房人有权拒收房屋并主张损失。而在房屋仅存在质量瑕疵可通过维修解决尚不足以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切忌意气用事轻易拒绝收房,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解决。否则,不仅于自身权益无益,甚至还可能承担受领迟延的不利后果。
(三)诉讼请求准确、适当。
购房人在权益受损的情况下,应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在起诉时对诉讼请求应注意区分开发商的延期交房责任与维修责任,并根据合同约定和房屋质量的实际情况选择诉讼请求;同时,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开发商违约时,购房人可在支付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之间择其一向开发商主张权利,购房人可从中选择更有利于自身的诉讼请求。
(四)正确对待“验房公司”。
目前一些购房者在验房、收房环节委托“验房公司”进行,“验房公司”的出现弥补了普通购房人在建筑专业知识的不足,对于维护购房人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有一定益处。需要提醒广大购房人的是,验房行业还未纳入我国质检体系,缺乏相应的行业标准,目前在工商部门注册的“验房公司”多为房地产检测咨询服务公司,购房人在委托过程中应当注意审核“验房公司”的营业范围。同时,从法律层面讲,“验房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属于咨询报告性质,在诉讼中与司法鉴定单位出具的鉴定报告具有重大区别。  欢迎关注安居房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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