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未知 时间:2014-01-26
安居房产律师您解答
一、一房二卖纠纷如何处理
所谓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将所有的房屋先后与两人或多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同一房屋卖给多人。此种情况下,先签订合同的买受人在无法取得房屋时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视情况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注:以下将房屋出卖者称为出卖人,先与出卖人签订合同的称买受人,后签订合同的称第三人):
1、第三人先于买受人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且为善意。此情况下,两个购房合同均已成立,如第三人出于善意购得且取得房屋所有权,则享有物权请求权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买受人因未办理产权登记只能依合同享有债权请求权,他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但无法主张第三人返还房屋并承担侵权责任。
2、第三人先于买受人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且为恶意。此情况下,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故意侵害买受人的债权,则二者应负共同侵害债权的责任,并认定出卖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3、两次买卖均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且均为善意。此情况下,买受人和第三人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权,都只能通过债权方法即依据我们签订购房合同的约定保护自己权益,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或返还房款并赔偿,第三人在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可要求出卖人返还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4、两次买卖均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且第三人为恶意。此情况下,第三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签订的合同侵害买受人利益,应认定第三人与出卖人签订的合同为无效。
二、怎样避免一房二卖纠纷
1、加强房地产预售商品房的管理监督力度。房地产业急剧升温,发展速度,加强政府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则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政府管理部门严格要审查房地产企业的资质,确保该类企业完全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实质要件。要加强对房屋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从源头上避免一房两证、一房两卖现象的发生。
2、严格审批房屋预售许可证和严格监督房屋预售、抵押登记,确认开发商完成国家预售规定的配套建设和交纳应缴的费用,并完成预售前的所有法定行为,达到“五证齐全”的前提下,方可指令预售许可,发给开发商预售许可证。在预售过程中,相关政府部门还得做好跟踪监督工作,严格审查每套房屋、每栋楼房的销售是否合乎相应法规的要求,从根本上堵住重复售房的漏洞。
3、理顺管理权责关系,建立快捷查询系统。房地产管理部门必须花大力气理顺各级职能,做到上下衔接,同级权责范围明确,避免多头管理、重复管理。要从方便群众、遏制欺诈的原则出发,建立快捷有效的房地产权证、查封抵押登记电脑查询系统,避免一房多卖、一房多抵的现象发生,构筑房地产反欺诈机制。
4、提高购房者的法律意识。在房地产交易火暴的今天,因为购房被骗的乏其人。为了能防止不法开发商行骗,除了在思想上提高警惕,还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伴随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业的发展速度也日益高涨,与之相伴的是高涨的房价。开发商和一般的卖房者为了获取更高的房屋出售价格,一房二卖乃至一房多卖的情形已屡见不鲜,纠纷不断,严重侵犯了正常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作为购房者其对一房二卖纠纷如何处理以及如何避免一房二卖不甚了解,所以在买房时最好先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如果发生纠纷也最好请专业的律师协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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