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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转继承案件中应当注意的举证要点

来源:未知 时间:2014-02-24

转继承纠纷案件一般应具备如下证据:
1、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 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
(3)、证明是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2、继承法律关系的证据
( 1)、被转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如:有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公墓证;死亡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死亡公证书;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2)、遗嘱继承的,应提交被转继承人、被继承人遗嘱:
公证遗嘱的,应提交公证机关的公证书;自书遗嘱的,应提交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的,应提交代书遗嘱书并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以录音形式立遗嘱的,除应提交有关录音外,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口头遗嘱的,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3)、被继承人、被转继承人、转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据。
3、遗产的证据。
(1)、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等。
(2)、存款:应提交存单、银行账号等。
(3)、股票、股份、出资额: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出资证明、工商登记资料等。
(4)、车辆:应提交行驶证或购车合同等。
(5)、债权债务:应提交借据或其他权利义务凭证。




靳双权律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负责人,靳律师为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顾问及教学服务;靳律师还致力于法律援助事业,如果您因生活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靳律师愿意为您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联系电话:13426037149.单位:东卫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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