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未知 时间:2013-01-16
不断走高的房价带火了省城房屋出租市场。日前,记者走访发现,虽然各房产中介公司的房源信息充足,但许多租房者却不愿通过中介公司找房源。
在省城某电脑公司打工的小李此前一直和朋友租房子住。上个月合约到期前,房东通知她房子不出租了,小李和朋友只好四处找房。望着中介公司张贴的一条条房源信息,连日来穿梭在各中介公司找房子的小李犯了愁,房价连连攀升,工资不见涨,房租却跟着水涨船高,这本身已加重了她的负担,如果再加上支付给中介的费用,实在有些力不从心。而且不少中介公司的房源并不可靠。于是,小李和朋友商量后,决定自己找房子,这样就可以省下一笔中介费。
多年来一直租房住的小牛对此也深有同感。为了省下近千元的中介费,她每次都尽量寻找个人房源信息,但还是经常被忽悠。有的租房信息明明写的是个人出租,可打电话进行咨询才发现,接电话的却是中介公司。更麻烦的是,她还会经常接到中介公司推荐房源的电话或信息,让她不胜其烦。
记者走访发现,目前房屋中介公司的中介费有的是按看房次数收,有的是在签订租房协议后付给中介公司一个月房租的中介费。一些中介公司为了吸引客户,冒充个人发布房源信息的现象十分常见。在省城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工作的小刘告诉记者,公司要求每位业务员每天必须完成两个以上看房任务,每天的有效咨询客户要保证5个以上。没办法,他们只好以个人名义在网上发布房源信息。记者登录省城某网站房屋出租栏目,连续拨打了5个房源信息留下的联系电话,发现其中3个是中介公司发布的。
如何在众多“个人”房源信息中识别真假?小刘告诉记者,这里面也是有门道的。一般来说,中介发布的房源信息都比较专业、面面俱到?如地理位置优势、周边教育资源、医院、商场等都会提到,甚至还有些比较明显的广告词汇,如“绝对好房”、“预租从速”等。个人房源信息则比较注重细节的描述,如有的房东会详细描述房屋使用年限、内部设施甚至出租原因等,与中介相比更富人情味。
某房产中介公司业务负责人提醒租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尽量先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以确定其是否为真正的房主;其次,双方应共同确认房屋内的各项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查看水、电、气、取暖、物业等费用是否已经结清,以免将来交房时出现纠纷;最后,一定要签订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
靳双权律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负责人,从事律师业十余年,房地产法律讲师;资深房地产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专业方向是房地产诉讼,及与房地产相关的离婚、继承、建设工程诉讼。安居房地产法律网及安居房地产律师网创始人。
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深入研究了房地产法律,及与之相关的婚姻家庭、继承、建设工程、拆迁补偿等法律,对房地产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汇编和解读,靳律师对房地产典型案件进行了分类研讨,建立了房地产案件大全。靳律师在房地产改革、市场调控、宏观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表达具有前瞻性的法律观点;在微观上,对无权代理、征收、经济适用房、央产房、夫妻及家庭共有、继承分割、赠与等具体法律问题进行了专业研究,有着独到的法律观点。靳律师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房地产案件,广泛涉及商品房销售、二手房屋买卖、拆迁补偿、离婚继承、析产、抵押、建设工程、企业运营、中介、银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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