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案例 房产继承案例 婚姻家庭案例 居间代理案例 商品房案例 拆迁补偿案例 卖方违约 买方违约 中介违约 阴阳合同 租赁合同案例 借名买房案例 经济适用房案例 腾房纠纷 房产确权案例 相邻权纠纷

我公司作为承租人是否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

来源:未知 时间:2013-01-21

  
我姓林,经营一家生产包装纸的公司。由于前期资金周转的问题,现租赁B公司的一处厂房及机器设备进行生产活动。
  2006年3月初,我以A公司名义与B公司订立财产租赁协议一份,约定B公司将其一处厂房及机器设备租给我公司使用,期限一年。2007年3月租赁合同期满,B公司就转售厂房及设备事宜和我公司达成协议:A公司表示租赁期满后不再续租,B公司拟以 25万元左右的价格整体转售租赁物;A公司对该价格放弃优先购买权,但如果以20万元左右成交的话,则愿意购买。由于B公司坚持以25万元出卖租赁物,我公司只能放弃优先购买权。2006年5月,B公司与第三方签订买卖合同,以22.5万元的价格将厂房和设备卖给第三方,并收了款。
  得知消息后,我第一时间找到B公司理论,但其声称我之前已经放弃了优先购买权,故其可以将房屋另行出售。而我们认为,B公司以22.5万元的价格出售厂房设备, 已经侵犯我公司的优先购买权,B公司与第三人之间的协议由于侵犯我公司的优先购买权应为
  请问:我公司作为承租人是否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
  律师解答
  承租人的优先权是法定的,具体是指当出卖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其他购房者的权利。就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须注意承租人仅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包括价格,交付房屋期限、方式,所出售房屋的部位、数量等条件的相同。
  第一,B公司与第三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据您所述,B公司曾经在出卖厂房和设备前就相关事宜与贵公司进行磋商,并达成初步协议,但由于您月前资金短缺,明确表示对25万元左右的交易价格放弃优先购买权;而当B公司最终与第三人就相同厂房、设备达成22.5万元交易意向时,贵公司应当享有优先购买权,B公司必须提前告知贵公司。但是,B公司并没有将这个新的“同等条件”告知贵公司,并在贵公司也未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时,便以22.5万元价格与第三人签订的协议,故B公司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确认为无效。
  第二,贵公司的优先购买权还涉及一个合理期限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脘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这就是说,B公司与第三人签订合同之日前3个月,就应该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贵公司,在其没有尽通知义务的情况下,则B公司与第三人的房屋买卖行为无效,贵公司作为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症结所在
  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者对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不清楚。
  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
  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时,还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承租人系合法的承租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发生在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时;承租人仅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房屋租赁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八条
 
 
  以下是网站介绍
安居房地产律师网由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资深房产律师靳双权律师创建,专门为北京及全国各地客户提供土地权属、房屋买卖、继承、离婚、建设工程等方面法律咨询及代理服务,为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教学服务。靳律师所带领的“安居律师”团队由多名房地产专业资深律师组成,对房地产法律理论有系统研究(包括二手房买卖、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已购公房、央产房、物权保护、夫妻及家庭共有、继承析产、确权、无权代理等专业领域),对房地产诉讼有丰富的经验。有能力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房地产法律服务。
欢迎来电咨询,靳律师接待电话:134 260 37149
网站关键词:
北京房产律师 北京房地产律师 北京专业房地产律师 北京房屋买卖律师 北京二手房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北京继承律师 北京商品房买卖律师 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律师 无权代理 央产房 居间合同纠纷 房产诉讼 打房产官司 房地产中介
房产律师 房产法律咨询 房地产律师 房地产专业律师 房地产律师咨询 房产纠纷律师 二手房法律咨询 婚姻房产律师 房屋继承 房地产转让 北京房地产律师事务所 北京房产律师事务所 找房产律师 聘请房产律师 北京房地产专业律师
 


 
 
 

分享到:
上一篇:租赁房屋起变故 做为“担保人”惹来大麻烦 下一篇:没有租赁关系的房客能得到拆迁补偿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