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父亲再婚后的房改房,牵出两段婚姻、三个继承人、两种产权性质的复杂关系,房子究竟该归谁?本案中,法院先析产、后继承、再处理赠与,主张继承份额并接受妹妹赠与的唐鹏宇,依法取得房屋八分之七份额。
案情介绍
唐老先生与前妻韦女士育有一子唐鹏飞。1970年,唐老先生与傅女士再婚,育有唐鹏宇、唐鹏燕。1997年,唐老先生按房改政策购买北京市××区某小区房屋一套。2002年唐老先生去世,未留遗嘱;2007年傅女士去世。唐鹏宇起诉,请求确认三兄妹的继承份额,并要求唐鹏飞、唐鹏燕将份额转让给其并协助办理过户。
唐鹏宇提交房产证、购房协议书、收款凭证、社区情况说明、派出所证明信、死亡证明、人事档案等证据,唐鹏燕对上述证据均认可;唐鹏飞经传唤未到庭应诉。法院查明:涉案房屋系唐老先生与傅女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按标准价购买,属夫妻共同财产;原售房单位保留部分产权,补足差价后可转为成本价;房屋现由唐鹏宇居住使用。
法院认为,涉案房屋中唐老先生的二分之一份额为其遗产,由傅女士、唐鹏宇、唐鹏飞、唐鹏燕各继承八分之一;傅女士去世后,其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唐鹏宇、唐鹏燕继承。唐鹏燕当庭表示将其份额赠与唐鹏宇,法院予以确认。判决涉案房屋由唐鹏宇继承,共继承八分之七份额,唐鹏飞继承八分之一份额;唐鹏宇对唐鹏飞仍负有折价补偿义务,具体可另行主张。
律师评析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按房改政策购买的房屋,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时要先划出一半归配偶,剩余一半才是遗产。办理这类案件要把握的是,再婚家庭的继承,关键是厘清各段婚姻中的子女身份与份额来源,受赠份额与折价补偿义务要一并安排,必要时可另行主张折价款。本案中,先析产、后继承、再处理赠与,层层清晰,正是唐鹏宇取得八分之七份额的关键。
政策性住房的权属规则复杂,再婚家庭的继承关系更是牵一发动全身。
靳双权律师长期办理房产继承与遗嘱、赠与纠纷,熟悉遗嘱效力认定、遗产范围界定与家庭协议的解释规则。2008年创办太远遗嘱继承律师网,围绕房屋继承持续整理裁判观点,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
法律咨询电话:13426037149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