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案件判决 >

房产纠纷律师——离婚后一方将夫妻共同房屋出售购房人是否属于善意取得如何判断

来源:创始人  作者:创始人  时间:2022-04-10

分享到:

上一篇:房屋纠纷律师——夫妻一方欠债离婚时将房屋赠与子女债权人起诉撤销法院支持吗

下一篇:房地产律师——房屋赠与他人后再次出售受赠人不同意购买人能否强制履行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