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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房地产纠纷公司的骗术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1-16

  
 
  随着近日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的回暖,一些不法房屋中介开始升级骗术,不但“房托儿”改头换面,还出现了利用协议书上的“文字陷阱”这种貌似正规经营的方式,让消费者仅凭协议书上的条款内容很难识破。今天上午,双井工商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披露了其中的一些猫腻,提醒消费者注意。
  透明骗术:假“开放”真“蒙人”
  协议内容: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均为房主通过电话得知的情况,乙方自己与房主联系见面看房。本公司不设专人陪同,免去中间环节带来的不便,开放客户与房主沟通。
  工商点评:这看起来似乎很透明,避免了“房托儿”,但实际上房屋中介提供的很可能是虚假信息。“他们最常见的方法是刊登一个价格明显低于周边房价的房源广告,消费者指名要这个房后,他们当着消费者的面拨通房主电话,让双方通话,然后向消费者收钱。但消费者事后不是找不到房主,就是房主称房屋已经租出去了。”
  霸王骗术:中介假装不知情
  协议内容:如果乙方对所提供的房源信息不满意,或因其他原因未能与房主成交,可多次来本公司查询新信息。但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超出协议所示方位的查询,所付信息费不退。
  工商点评: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而且还带有欺骗色彩。任何消费者都不会在成交后还不停地查询新房源,所谓“协议所示方位”,不过是当时双方的口头协议。
  虚伪骗术:提供无效协议书
  协议内容:一周之内找不到合适房屋,应向乙方退款。
  工商点评:对这种协议书,不法中介会找出“管公章的人今天不在”等理由,拒绝盖章。一旦一周之内找不到消费者满意的房源,不法中介则拒绝退款。
  狡猾骗术:设法骗取协议书
  即使消费者字斟句酌地签订了一份可以保护自己权益的协议书,也盖上了中介公司的公章,但还是没找到合适的房源,前来退款。这时不法中介更加黑心。
  据双井消协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曾接到过一起类似的投诉。消费者前来退款,中介公司态度非常友善,等消费者再来取退款时,不法中介便称没有协议书和收据不能退款。
 
 以下是网站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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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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