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房产中介 > 房产中介流程 >

房产律师靳双权讲解房产中介交易的流程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3-31

 
导读:很多网友对于房产中介交易的问题十分关心,安居房产律师为您解答房产中介交易的流程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
一、房产中介的交易流程较为复杂,我们把它归纳为以下几个步骤:
1、产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它有效证明到中介公司办理委托出售登记手续。
2、业务员实地勘察和评估房屋价值,达成一致意见,签定房产出售委托书。
3、中介公司通过房产信息网、报纸、电台等媒体进行(该房屋)广告宣传。
4、业务员带领客户实地看房,填写看房记录,协商房产交易价格。
5、客户看房满意后向中介公司预交购房定金;中介将定金转交产权人,产权人则应将房 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等原件交押中介公司。
6、中介公司与买受人持产证到产籍部门查档、核证。
7、买卖、中介三方实地验房;卖方清缴该房此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签定买卖契约,交款、清房。
8、三方一起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拿到“黄票”(西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单)即告交易结束。
9、买受人凭“黄票”在二十个工作日后到“产籍处”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二、为防范有关风险,通过中介购房应注意以下几点:
1、端正思想。很多业主都认为:中介收了我的中介费,应是为我的利益服务的,这种观点是多么荒谬!就像消费者从开发商处买楼,认为自己真是上帝一样,是极其错误的,所以各位通过中介交易时应对之保持足够的谨慎。
2、追求中介的资质,但不要盲目迷信中介的资质。一般来说,资质好的中介信誉相对好点,但并非所有的知名中介都是100%靠得住,相当多些知名中介也是有不良记录的。
3、慎签“看楼纸”。须知“看楼纸”也是合同,签完字后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特别是看楼纸上写明“看房人不得私下与买家交易时”更应慎重。
4、签好《房屋买卖合同》。很多卖家、买方、中介三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大多在合同中对中介的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规定很少,甚至没有,这就导致了一些不良中介无视买卖双方的权利,而买卖双方却状告无门
5、购房人还应注意以下陷阱
①提供虚假材料、信息,隐瞒真实情况;
②提供禁止转让的房屋;
③索取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
④与“房主”串通坑骗消费者;
⑤吃税差;
⑥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通过上面的描述,可以看出,房产中介交易的风险较高,在交易前及交易过程中,最好能得到房地产专业人士如律师的指导,让他帮助您审核对方资格、查验合同、为合同作见证等,避免日后产生纠纷,防患于未然。欢迎关注安居房产律师网

分享到:

上一篇:房产北京律师靳双权向您分析利用中介买卖房屋的风险

下一篇:房产北京律师介绍房产中介交易流程及购房者相应知情权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