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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08-17

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2003年1月1日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亦庄开发区房地局、市房屋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北京市房地产勘察测绘所:
    现将建设部2002年3月27日发布的《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内容编入《北京市房地产测绘细则》(京房地测字[1999]05号)(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至2002年5月1日起新测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一律按照本通知执行。
在2002年5月1日之前核发或部分核发过房屋所有权证的(含项目房屋所有权证或整幢楼已发过分户房屋所有权证),仍按《北京市房地产测绘细则》《京房地测字[1999]05号》及补充规定执行。
在2002年5月1日之前已经进行房屋测绘尚未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本通知有关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本通知进行修测。
二、在2002年5月1日之前已经进行房屋测绘尚未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有关房屋所有权证附图图式的相关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房地产测绘细则》的补充规定
二00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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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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