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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如何分割,个人财产会转化为共同财产吗?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18

许多朋友认为,夫妻一方的个人(比如房产)在后若干年就会转化成夫妻的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时,这部分财产要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曾经有一个先生,以为夫妻满十年女方婚前所购买的房子就属于双方共有了,所以,虽然和老婆的感情非常恶劣,非常想离婚,还是说服自己等到了第十年。但是,等他和老婆协商不成起诉的法院的时候,法院并没有支持他的诉讼请求,而是判决房子是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不参与的分割。

这样的理解源自于老的《》的规定。但是在《婚姻法》修订之后,这样的规定已经没有了。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根据现行的《婚姻法》,除非另有约定,夫妻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无论结婚多少年都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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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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