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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医疗保险金有何法律规定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18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关于金的归属认定,我们应当结合《婚姻法》、《继承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去进行界定判断。《婚姻法》 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医疗保险金虽然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但更其主要由一部分工资及单位福利组成,属于储蓄性、保障性的资金,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处理更符合生活实际。

针对上述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十一条有更具体的解释“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综上所述,医疗保险金如是婚后取得,在无特殊的产权归属约定情况下应当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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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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