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婚姻家庭 > 夫妻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及共同财产分割考虑因素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18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常用的为以下几种方法:

(一) 实物分割

在不影响共同财产适用价值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割,如粮食、现金等财产分割。

(二) 价金分割

将共同财产变卖,对变卖所得价金予以分割。一般共同所有的财产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后其使用价值将会降低或者消失的情况下,才进行价金分割,如一辆车、一幅珍贵的美术作品等财产。

(三) 价格补偿

对于不能进行实物分割,而夫妻一方愿意取得共有物,可以把共有物作价,取得共有财产,而另一方获得相当于一半价格的补偿,取得价金。如夫妻共有的汽车,一方愿意今后长期使用,那么就不必变卖,而由这一方所取得汽车并给对方相应的补偿。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考虑因素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考虑因素,一般起诉到法院会具体考虑以下几方面的:

(一) 考虑物品的经济价值好使用价值

有些财产特别是生产资料不宜分割,否则将损害财产的效用或者经济价值,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同时对双方都没有好处。因此对不宜分割的财产要作为一个整体的分割。

(二) 考虑当事人学习和工作的需要

夫妻一方在学习或工作上对某项物品有特殊需要的,可以优先考虑该物品分给这一方,如果双方都需要,则考虑哪一方更需要。如果双方有一架佳能数码相机,因男方是个记者,工作中需要拍照,故将相机分给男方,女方能够分得到其他财产;再如,有一架珠江牌钢琴,双方都想要,因女方抚养的女儿酷爱音乐正在学琴,所以分给女方。

(三) 考虑生活的需要

对一些家庭生活用品,要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合情合理的分割。

(四) 适当考虑财产来源

对一些特定物品,如与人身关系密切并有经济价值的纪念物、奖品等,可以根据物品来源,分给获得一方所有。其他一些共同物品,如果没有特别实际需要的,也可以考虑财产来源分割。

(五) 合理分割、合理作价

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尽可能合理。

综上所述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及考虑因素进行阐述,在实际生活中,夫妻之间不离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一旦离婚涉及到的很多问题,不仅仅是财产的分割,建议咨询婚姻家庭律师,帮助排忧解难。

分享到:

上一篇:夫妻财产约定公证的条件是什么,怎么办?

下一篇:夫妻财产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变更吗?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