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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18

一、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下列5类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全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规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对涉及股票、股分、股权或公司、企业等财产的,在不违反公司法的前提下,采取折价补偿或转移一半股分或股权等方式处理。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已经明确、却在离婚之后实际取得的这部分知识产权性收益,也应为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哪些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哪些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所拥有的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一)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二)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三)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四)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五)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三、婚前个人财产多少年以后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婚前的个人财产经过若干年可以转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修正后的婚姻法没有采纳这一司法实践中的做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前一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相抵触,因而应以新的司法解释为准。所以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时间而转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其他的约定,在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下以双方约定为准。

四、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在离婚时,除有约定外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一方的特有财产(如个人的衣服、鞋子)归个人所有;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区分为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协议的,依协议,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判决后依照法院的判决进行执行。

上文就是关于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的解答,虽然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前个人财产有了列举式的区分,但是在司法实务中不免出现一些较有争议的财产,比如夫妻一方在离婚中存在过错,则法律对于非过错方有进行补偿等相关规定;随着新婚姻法的出台,对于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又有了新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分割的合理与否所涉及的价值将会很大。因而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诉讼离婚,在进行财产分割时,为了更好的争取自己的权利,请务必找专业的婚姻家庭方面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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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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