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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18

一、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与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大体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抚养赡养义务所负债务,离婚时应当一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分家所分得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4,夫妻一方受另一方略待,无法共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生活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的债务。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八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四年;夫妻均举不出有力的证据,证明为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

7,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十年以上,复员、转业军人所得复员转业费。

8,夫妻两地分居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

二、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

下列情况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为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承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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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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