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房屋登记 > 私房登记 >

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主体和范围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1-01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包括原始登记凭证和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两大类。第一类房屋原始登记凭证包括房屋权利登记申请表,房屋权利设立、变更、转移、消灭或限制的具体依据,以及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而房屋登记簿所记载的信息均为第二类房屋登记机构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
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即房屋登记簿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公开查询。
原始登记凭证则按照下列范围查询:
(1)房屋权利人或者其委托人可以查询与该房屋权利有关的原始登记凭证;
(2)房屋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可以查询与该房屋有关的原始登记凭证;
(3)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可以查询与调查、处理的案件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凭证;
(4)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可以查询与公证事项、仲裁事项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凭证;
(5)仲裁事项、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可以查询与仲裁事项、诉讼案件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凭证;
(6)涉及国家安全、军事等需要保密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可以在国家安全、军事等机关同意查询范围内查询有关原始登记凭证。

分享到:

上一篇:房屋登记簿中各项内容的记载标准

下一篇:房屋信息登记申请的形式审查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