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办理房屋转让手续?
1、签订合同。
房地产买卖、交换、赠送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2、过户申请。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或合资、合作、兼并、合并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3、价格申报。
双方在房屋买卖、交换、赠与或抵债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4、过户申核。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5、缴纳税费。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变更登记。
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7、领取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登记机构在15日完成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制作房地产权证。
二、房屋转让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1、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出让方为公民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出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3)产为整栋房屋或非法开发经营企业建设私人承建住宅,应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属行政划拔土地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4)让房屋为全民所有制国有资产,应提交当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房屋转让证明书;
(5)房屋买卖契约;
(6)改房转让应提交房改办公室出具的上市交易申请书。
2、受让方须提交资料:
(1)受让方为公民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单位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转让协议书
3、买卖房屋申请表;
4、赠与的房屋,提交经公证的房屋赠与书和房屋所有权证;
5、互换的房屋提交互换双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双方签订的房屋互换协议书;
6、法院判过户等其他合法方式转让过户的,提交相应生效的文书证件资料(如判决书、裁定书、协助执行书、拍卖成交书、评估报告)。
上文就是对如何办理房屋转让手续以及房屋转让手续需要哪些材料的详细解析,希望对您办理房屋转让有帮助,还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不能为了省事,很多事项都不提起注意,这样很容易发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的,建议您在办理前对房屋的转让多做一些了解,如果您有什么问题不清楚,也可以直接咨询房地产方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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