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写字楼租赁登记要求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五)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要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六) 证等。在登记这个环节,登记就会审查这些文件是否齐备、是否真实,从而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虽然《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各省市地方法规里规定租赁须办理登记,但实际上大部分的写字楼租赁活动当事人并没有去办理写字楼租赁登记手续。一个未办理写字楼租赁登记的合同,如果一方违约,在实际中,法院在审理时,就很难对违约一方的违约行为完全处罚,守约一方也很难获得全部违约金,因为合同本身就无效。在采用仲裁方式处理这类案件时,也很难裁决违约一方赔偿违约金。
二.房屋租赁登记的办理程序
(一) 租赁当事人向租赁所提交有关文件、资料;
租赁所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后,由办事人员即时开具《房屋租赁申请登记证件收据》。提交的文件、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开具《房屋租赁登记退案通知》。
(二) 租赁所登记审查;
是否准予登记,租赁所必须自接到租赁申请登记文件、资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1.对符合规定的给予租赁登记,并核发《房屋租赁证》;2.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租赁登记,并制作《不予登记答复书》,同时抄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三)租赁当事人缴纳税费并领取《房屋租赁证》;
(四)租赁所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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