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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屋不能出租,出租房屋的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22

一、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以下房屋是禁止租赁的: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出租房屋的程序是怎样的

第一步:确定租房条件

租赁的房屋不能是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

此外,您还要确定:

1、 如果您的房屋属于公产房,是否有产权人的许可文件及合同;

2、 如果您的房子是私产房,是否有房屋的产权证;

3、 如果您的房子属于共有房屋,是否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第二步:拟定租金

您要出租房屋,当然希望能租个好价钱。那么究竟哪些因素会影响租金的高低呢?在拟定房租的时候,有两个因素您需要考虑:

1、地段如何?

地段好,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齐备,这样的房子容易出租,而且房租也较高。此外,写字楼商铺集中之地,对租房的需求也会增加,租金就会水涨船高。

2、房子本身的素质

您的房子的房型好不好,楼层好不好,朝向怎样,是多层住宅还是高层住宅,小区配套设施是否领先,房 龄的长短等等都是左右房租水平的主要因素。

此外,您的房子若是配备了装修及各种家具,家电等用品,那么房租当然要更高一些了。

第三步:发布信息

1、房地产网站:在房产网站相应栏目中您可以自由发布出租信息,只需把您的房屋条件填写在登记表中,求租方就会看到您的出租信息,然后主动与你联系。还可以在已发布的信息中查找您需要的信息,然后主动与求租方联系。

2、报纸媒体:可以在当地的主要报纸媒体上发布自己的房源信息。

3、中介公司:建议您一定要找资质和证照齐全且信誉良好的中介公司来为您的房子找个房客。

第四步:谈判签约

在谈判过程中,有一点您尤其要注意:就是对房客的选择要慎重。千万不要只关心租金的多少而对房客不闻不问。为了您和房子的安全考虑,建议您一定要清楚对方的情况。您可以从几个方面入手:比如对方的身份,工作,生活习惯,租房用途等等。

与对方进行谈判,最终确定房租的多少,租赁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待您和对方已将这些事宜协商妥当,接下来你们双方就要签订一分房屋租赁合同。不要因为您只是出租房屋就对合同有所轻视,记住这可是对双方权益的保护。

第五步:办理登记备案

签完合同并非完事大吉,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您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出租登记备案,并且是在合同签定后30天内。

凡单位自有非住宅房屋或私有房屋租赁的,租赁双方必须到市、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租赁登记鉴证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单位产出租方属市级单位、驻津单位的,到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鉴证手续;其它单位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鉴证手续。私有房屋租赁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鉴证手续。

办理租赁登记鉴证应交验下列证件:

1、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的房屋租赁协议。

2、出租方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

3、承租方持注明用途情况的证明及身份证明;承租方系外省市的,应持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及身份证明。

办理程序包括申请登记、验证调查、审批发证三个过程。符合房屋出租条件的,经审查无误后在5日内办结。并交纳年租金总额2.5%的鉴证费。鉴证费由租赁双方各负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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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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