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房屋租赁 > 租赁知识 >

租赁登记需要哪些材料,什么情况下不能办理租赁登记?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22

一、租赁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租赁登记,由当事人向区主管机关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二)合同;

(三)出租人身份或法律资格证明;

(四)承租人身份或法律资格证明。

二、什么情况下不能办理租赁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机关不予登记:

(一)当事人不是房屋所有人或者合法使用人的;

(二)改变土地、房屋用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

(三)租赁合同期限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租赁合同期限超过土地使用年限的;

(五)租赁合同内容违反本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

分享到:

上一篇:什么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程序

下一篇: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程序,房屋租赁登记证明要注意哪些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