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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承租人的权利有哪些,房屋承租人的义务有哪些?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22

一、房屋承租人的权利有哪些

承租人在期限内享有以下权利:

1、在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取得房屋使用权。在此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转让,承租人仍然享有这一权利。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 可以继续承租。

2、按租赁合同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及时修缮房屋。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一般应当由出租人负责修复。非住宅用房的维修,按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处理。

3、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他人。转租时的租金可以高出原承租的租金,转租人可以从中获得经济利益。

4、出租人如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5、在租赁期限内,承租的住宅用房因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承租人有获得安置的权利。

二、房屋承租人的义务有哪些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应承担以下义务:

1、按期交纳房租,如拖欠租金,应当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2、按照房屋的性能合理地使用承租的房屋,不能擅自拆、改房屋及其装修、设备、附属设施,如果确实需要变动的,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并就此签订书面合同。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因负赔偿或修复的责任。

三、应当遵守当地人民政府对于出租房屋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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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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