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房产专题 >

婚前婚后买房加不加名字的区别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2-22

  婚前婚后买房加不加名字的区别

  1、婚前: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了婚前财产为一方财产,即婚前买房写了谁的名字,房子就属于谁。但如果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

  2、婚后: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则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买房即便只写了其中一方的名字,这套房子也是属于夫妻双方的,离婚时可以参与财产分割。如果是婚前一方贷款买的房子婚后两人共同还贷,则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夫妻双方所有。

  3、没有结婚可是双方共同买房却最后分手

  但是如果没有结婚可是双方共同买房却最后分手了呢?房产应该如何分割?

  如果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且女方也出钱了,那么分手时,房子归男方所有,男方应当返还女方钱财。这里有个前提,即女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支付了房款,如果没有证据,也很难得到保障。

  如果房子是登记在2人名下,但产权上未记载份额,双方也没有另外约定份额,则按共同共有一人一半。

  如果写的是2个人的名字,且约定好了分配比例,则一方需支付另外一方其支出的首付费用,房屋增值部分则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分享到:

上一篇: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如何规避风险

下一篇:二手房纠纷合同有什么弊端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