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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确权,没有确权的宅基地怎么办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2-22

  随着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的推进,一部分农村已经完成了宅基地确权,农民朋友顺利拿到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和不动产登记证。但由于历史原因及家庭因素,农村有些宅基地没有确权,成了村里受争议的闲置宅基地。

  那么,哪些宅基地没有确权呢?

  1、一户多宅且不具备分户条件的宅基地。

  2、两年未居住且房屋荒废的宅基地。

  3、户口迁出后非村集体组织成员的宅基地。

  4、在耕地上建房的非法宅基地。

  对于没有确权的宅基地,村集体理当收回,对于有宅基地需求的农户可以重新给予分配宅基地,具体处置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村集体组织成员间有偿流转,虽然宅基地没有确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仍属于原使用人私有财产,宅基地流转方可以给原使用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2、对于荒废的闲置宅基地,村集体可以收回并重新分配。

  3、对于没有确权且原使用人不退出宅基地的,不准在翻建、修补房屋,待房屋消亡后由村集体收回。

  4、鼓励超占、多占宅基地的农民家庭有偿退出宅基地。

  虽然现在国家还没有出台宅基地收回的相关政策,但随着宅基地确权工作的开展,多出的宅基地肯定不会给确权,而对于未确权的宅基地,权益当然不会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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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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