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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子女名义购买的房产,所有权就一定属于子女所有吗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2-24

  数年前,我的大儿子因感情问题离婚,没有正式工作也无房居住,于是便和我们老两口挤在一套房子里。为了让他能够渡过难关尽快结婚,我出钱给他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也登记在他名下。现在,重新结婚的大儿子日子也过得好起来了,但小儿子又面临结婚,我打算把房子收回给小儿子,但大儿子却死活不同意。请问,此种情况下我能收回当初买的房子吗?

  靳双权律师解答:依照《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在现实生活中,父母掏钱买房,但出于某种原因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有很多。因此,为了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最好是在买房之初让子女写个书面证明或协议,来证明房产的所有权归父母,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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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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