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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两个买房人谁能拿到房子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2-26

  社会上由于房价上涨过快,一房二卖的情形有很多。

  最典型的情况举个例子:房主和一个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还没办理过户登记。随后又以更高价格和另外一人签订买卖合同,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

  那这房子属于谁?

  答案是:属于第二个购房人!

  简单讲下法理:房子属于不动产,想要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必须是“合同+登记”,两条件缺一不可。

  翻译一下就是,第一位买房人虽然手拿着购房合同,但是由于没有去登记,房子所有权并没有发生改变。

  而第二位买房的人,则完整的取得了房子的所有权,这个房子一定是属于第二个购房人的。

  那么第一个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呢?

  答案是:去追究卖房人的合同违约责任。

  当然了,很多人关心的是由于买不到房子,这中间的差价损失谁来承担。

  这个问题就是你追究合同违约责任时的诉讼技巧了,卖房人一房二卖多赚的钱你能不能要回来,也是会随着时代发展法院判例会有不同的。

  只是新闻和经验告诉我们,拿回这个差价赔偿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其实说白了就是,卖房人想通过一房二卖赚钱,没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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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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