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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实现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3-27

  继承权的实现是很重要的,一般来讲,只有继承权实现了之后,那么才能分配到被继承人的遗产。不过对于很多继承人来讲,可能此时想要了解继承权实现的条件都有哪些。关于这个问题,说房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继承权实现的条件有哪些

  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

  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

  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要实现继承权,首先应明确自己是否具有继承主体资格,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任何一方继承人均有权提出分割遗产。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

  二、遗产继承有哪些方式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继承权的实现,亦称为继承权的兑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后,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的法律后果。

  以上就是说房网小编对继承权实现的条件的介绍,但愿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继承权的实现条件包括了三个,而关于遗产继承的方式,法律规定的有四种,具体包括遗嘱、遗赠、遗赠抚养协议以及法定继承。具体关于这些的内容,大家都可以到我们说房网的相关栏目进行了解。如有更多问题,欢迎咨询说房网专业的房地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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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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