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房产专题 >

涉外继承中的法律适用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4-08

  涉外继承中的法律适用

  在涉外继承中,根据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和外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

  1、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7款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据此,我们知道中国公民继承遗产时:

  (1)如果被继承人住在国外,遗产在国外的不管不动产还是动产均适用外国法律;

  (2)如果被继承人住在国内,遗产在国外的,动产适用中国的法律,不动产适用外国的法律;

  (3)如果被继承人住在国外,遗产在国内的,则动产适用外国的法律,不动产适用中国的法律;

  (4)如果被继承人(必须外国人)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产都在我国境内的,则动产和不动产均适用我国法律。

  2、外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2款规定,外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据此,我们知道,外国人继承遗产:

  (1)如果遗产在我国境内,不管被继承人是不是中国人,只要他居住地也在我国境内,则动产和不动产均应适用我国的法律;

  (2)如果遗产在我国境内,被继承人生前居住在国外,则动产适用外国法律,不动产适用我国法律;

  (3)如果中国公民作为被继承人时,其遗产在国外的,而该公民居住在境内的,则动产适用我国法律,不动产适用外国法律;

  (4)作为被继承人的中国公民如果生前居住在国外,遗产在境外的,则动产和不动产均适用外国的法律。另外,在处理涉外继承时,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签订有双边或多边条约、协定的,应按照该条约、协定的有关继承方面的规定处理,但我国申明保留的除外。

  如有更多问题,欢迎咨询说房网专业的房地产律师。
分享到:

上一篇:涉外遗产如何继承?

下一篇:涉台遗产继承是如何处理的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