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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遗赠公证?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4-09

  遗赠公证是指公民生前与受遗赠人达成受遗赠协议,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具有优先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遗赠协议是指遗赠人与受赠人达成的在遗赠人死亡后将其财产赠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负责遗赠人生前生活费用或者其他附带条件的协议。遗赠协议是双务的,它 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财产的行为。通常用于无生活来源的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助扶养关系。

  当事人申办遗赠公证时,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机构有困难的,公证机构可根据其申请派公证员到遗赠人的居住地办理。

  办理遗赠公证应提供下列材料:

  1、遗赠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

  2、如果受赠人是单位的,应提供该单位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草拟的遗赠协议书;

  4、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折等;

  如有更多问题,欢迎咨询说房网专业的房地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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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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