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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顺序及份额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4-19

  继承是一个大家都熟悉的名字,那什么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先后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继承份额可否不均等分?今天说房网小编要为您详细介绍遗产继承顺序及份额的相关法律知识。

  我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只有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因法定原因不能执行或不能全部执行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1.法定继承人范围。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指财产继承人继承遗产时的先后排列次序。法定继承开始时,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必须按照继承法所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继承。在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存在并有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无权请求继承遗产;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我国《继承法》第10条中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法定继承方式中的遗产分配原则。根据《继承法》第13条的规定,在法定继承方式中,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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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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