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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那个优先?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4-26

  在遗产继承中,如果被继承人订立了遗嘱,法定继承人可以要求分割遗产吗?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那个优先呢?针对以上问题,请阅读下文了解。

  咨询问题:我是河南省郑州市郊区的农民,家有兄弟三人,大哥早亡。2001年5月7日,年老的母亲为我和弟弟胡子武立下自书遗嘱,指定她的全部财产包括现金和实物及房产全部由我和弟弟继承。次年,母亲不幸去世。2005年,我和弟弟去办理公证手续时,弟弟自愿将其所继承遗产份额转移给我继承。不想,我已故哥哥的儿子胡金光得知此事后,以其是法定继承人、理应代位继承为由,要求对我母亲的遗产进行分割。请问:我侄子的要求合理吗?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究竟孰优先?

  相关解答

  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而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遗嘱继承是指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代位继承是指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之位继承的制度。而《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你侄子虽然是法定的代位继承人,但由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只能按照你母亲的遗嘱处理遗产。由于你弟弟胡子武放弃遗产份额,故应由你一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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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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