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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吗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4-26

  很多时候,我们看到要是被继承人立下的遗嘱,合法有效的话,那么一般就是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的。此时就不会再考虑法定继承,那这是不是意味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呢?对此,说房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吗

  1、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

  2、虽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二、多份遗嘱中哪个优先

  涉及到继承问题,其核心的就是采用何种继承方式及继承方案,因为这直接决定了得到的遗产的份额。存在多份遗嘱的话, 按下列方法选择适用:

  1、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正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3、《继承法》第20条第3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综上可知,公证遗嘱优先适用,最后订立的遗嘱优先适用。

  如有更多问题,欢迎咨询说房网专业的房地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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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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