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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见证人条件有哪些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5-29

  在一些特殊的遗嘱方式下,要想立下的遗嘱最终生效,那么就不能缺少遗嘱见证人。其中,在代书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录音遗嘱的情况下,必须要有见证人在场。当然,作为见证人也是需要满足条件的,那么遗嘱见证人条件有哪些?关于这方面的内容,说房网小编已经整理好了资料,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遗嘱见证人条件有哪些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除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不须见证人外,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均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我国继承法并未明确规定遗嘱见证人所须具备的条件,但从其对遗嘱见证人的限制性规定来看,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缺乏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2、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

  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根据《继承法》第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对“有利害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二、孙子可以是遗嘱见证人吗

  老人立遗嘱如果是自己书写的,那么有没有孙子做证明人都具有法律效力,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就具有法律效力。

  老人立遗嘱如果是他人代书遗嘱,则必须有两个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孙子属于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孙子的爸爸具有继承权),那么代书遗嘱无效。

  自书遗嘱,是指立遗嘱人生前自己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也可以按自书遗嘱对待。

  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内容,由一见证人代书。依照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因此,孙子不能作为老人的遗嘱见证人。

  到底法律中规定的作为遗嘱见证人条件有哪些?一般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而现实中,孙子通常是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立遗嘱时应注意,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如有更多问题,欢迎咨询说房网专业的房地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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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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