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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子不赡养父母是否会剥夺继承权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5-30

  在有多个子女的家庭中,难免会出现其中一些子女不实际赡养父母的情况,此时可能会对子女的继承权产生一定的影响。那要是家庭中,作为长子不赡养父母的话,此时是否会剥夺其继承权呢?下面说房网小编为您分析解答。

  一、长子不赡养父母是否会剥夺继承权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成年以后,有赡养能力的,应当赡养义务。孝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可能有的人会逃避赡养义务。那么,长子不赡养父母,其他子女能全部继承遗产吗?

  《继承法》第5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赡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根据《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第13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无遗嘱要按法定继承办理,未尽赡养义务有可能少分遗产。如果父亲留有遗嘱,则需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其他子女对父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您父亲共同生活的话,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长子如果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但是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话,分配遗产时,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二、继承权的丧失有哪些情形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但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继承法上述第(一)项或第(二)项所列之行为,而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确认遗嘱无效,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诉讼到人民法院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上述情形,判决确认其是否丧失继承权。

  剥夺继承权,其实也就是《继承法》中规定的丧失继承权。但由于这涉及到公民的切身利益,因此不是随便就可以剥夺公民的继承权的,必须要满足了规定的情形才可以。而根据规定长子不赡养父母的话,此时并不作为剥夺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换言之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剥夺其继承权的。但却可以少分遗产。

  如有更多问题,欢迎咨询说房网专业的房地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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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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