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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5-30

  在存在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自然需要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实际分配遗产。但因为很多人缺乏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导致写出来的遗嘱最终被认定为无效,这种情况下自然也得不到执行。现实中,究竟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呢?接下来,说房网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自述遗书是否有效

  自述遗嘱也称为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的而不是以其他方式记载的遗嘱。 有法律效力的口头遗嘱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在不能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的微机情况下作出。(危急情况指遗嘱人生命垂危或在战争中或发生意外灾害,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来不及或无条件设立其他遗嘱形式的情形)危急情形解除后,遗嘱人能够设立其他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二,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根据《继承法》第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

  2、继承人,受赠人。

  3、与继承人,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继承人,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二、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遗嘱可以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但是法律对于各种形式的遗嘱都有严格的规定。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未经公证撤销,都是有效的。

  2、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对于各类形式的遗嘱也存在不同的效力:公证遗嘱优先于其他非公证形式的遗嘱;非公证遗嘱之间,后成立的优先于先成立的。

  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就包括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针对不同类型的遗嘱,法律中规定的生效要件不一样。如果是口头遗嘱一定符合有效的要件才能起到作用,否则就起不到作用,当事人如果不是紧急情况,可以委托律师代写,审查其效力,也可以选择公证遗嘱,或是律师见证遗嘱。

  如有更多问题,欢迎咨询说房网专业的房地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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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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