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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主张撤销公证遗嘱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8-10-24

  我们都知道遗嘱人是可以自己决定变更或者撤销自己之前所立的公证遗嘱的,但是具体怎样撤销公证后的遗嘱也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情况。遗嘱是一种法律行为,所以它的撤销和变更也是要按照法律规定来的。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我国公民自己主动要对已经更正过后的遗嘱申请撤销的形式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当初立遗嘱人在意识清醒,有自主思维的情况下写下原来的公证遗嘱变更或者撤销无效的声明书即可。因为法律上认为遗嘱本来就是一种单方面的法律行为,想要撤销只需要行为人单方面发布公示就可以了。也就是说在遗嘱人的意愿下通过出具声明书,而且其撤销意图已经明显的情况下,对该声明书进行公证就可以算是对原来的遗嘱进行了撤销程序。

  第二种情况就是按照时间来算,通过当事人订立最新的遗嘱进行公证就相当于原来的公证遗嘱发法律效力消失了。按照法律已经申请的公证书是不可以撤销的,但是当初的遗嘱是可以申请撤销的。所以遗嘱人想要申请撤销公证遗嘱主要就是通过公证的方式撤销遗嘱。根据继承法的相关细则,通过此方式撤销之前的公证遗嘱行为也是必须要通过公证才具有效力。

  总之,遗嘱的签署或者之后的变更和撤销都是要符合法律条件才行,而且有时候第一种声明书公证撤销遗嘱的方式受到了较大的争议,所以有相关的撤销遗嘱问题还是要多多进行法律咨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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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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