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房产专题 >

房屋继承诉讼时效是多久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8-11-21

  房屋也是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无论房屋还是其他财产的继承权出现纠纷而要诉讼的,都是同一类的的案件。房产继承按照《继承法》中的规定,按照司法程序将被继承人的一切遗产转移为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其中属于动产的,就直接占有。但要是像房屋这样的不动产,那么就必须要办理登记手续才行。

  当继承人发现自己的继承权被他人侵犯的时候而想向法院提出诉讼,从法律规定上,这个期限是指发现被侵犯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在内的三年,才能拥有向法院申请提出诉讼的权利,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保护继承财产。但按照《继承法》当中规定,当继承权开始实际执行的那一天开始后已经超过二十年的,不论有没有存在质疑的,到应当按照已经开始的继承权利的方式继续执行,不能再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

  如果在这三年内出现一些特殊情况,而导致了要诉讼的有效时间变成了无效的,要等这个特殊情况结束后,会重新计算这个可诉讼的时效,如果是诉讼中途被意外暂停的, 这个诉讼期间也会被暂停计算,等到这个意外原因已经过后,有效时间会接着原来的有效时间计算,不会重新开始计算。

  实际生活中,也可能出现诉讼时效延长的情况,这个情况是指诉讼时间过后,当事人有其他正当的原因,向人民法院提出延长申请,法院也认为当事人的理由是正当合理的,可以适当地延长这个有效时效。

  法律要求如果是继承权开始执行的时候,继承人如果没有明确的表示出放弃继承的,就视为继承,当事人所继承的财产如果还没有分割的,视为所有继承人共同拥有的,而诉讼时效、延长或者是中止等等,这些一切适用于《民法》中的一切规定。否则就会失去了法律的保护。

分享到:

上一篇:房产继承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下一篇:在我国关于小房产权拆了有补偿吗?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