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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产权70年以后怎么办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1-14

  一、楼房产权70年以后怎么办

  房屋产权其实不仅仅包括房屋的产权,还有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购房者对房屋的使用权是永久性的,而这所谓的70年的产权限制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房主只是租用人。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土地使用权并不是说业主从拿到了产权证书算起的,也不是从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算起。按照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是指从开发商拿地时间的那天算起的。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

  1、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也有规定: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知道,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情况:

  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②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土地使用权并不是说业主从拿到了产权证书算起的,也不是从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算起。按照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是指从开发商拿地时间的那天算起的。

  在我国相关的楼房产权到期后,相关的业主只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办理相关的土地和产权办理就可以了。我国的法律规定这类房屋的产权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办理,就可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了,到相关的部门进行相应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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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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