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房产专题 >

离婚房子一年不过户失效吗?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2-27

  一、离婚房子一年不过户失效吗?

 

  离婚房子一年不过户的情况下,是不会失效的。双方离婚时达成离婚协议分割住房,只要形成书面协议,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协议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体现,这样的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不会过期作废。当事人随时可以在离婚后凭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主张过户住房。

 

  二、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合同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离婚后,双方应当就房产的分割情况进行有效的认定,避免在离婚以后出现矛盾和纠纷问题。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房产的分隔一般就好由一方拥有房产权而对另一方进行资金赔偿,如果两方都不需要房产权,则可以进行房产拍卖后所得的资金进行公平平等的分割,具体情况应当根据实际而定。

 
分享到:

上一篇:婚前全款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下一篇:没有了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