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三房”,是指已通过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根据2009年7月发布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公租房的供应对象是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体包括已通过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
根据此前媒体的报道,公租房配租将可能打破保障性住房户籍限制,面向非京籍人士开放,覆盖人群包括刚毕业的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在试行“办法”中,这些人群被列为“其他住房困难家庭”,他们租住公租房所需具备的条件,均会在“细则”中有明确要求。
继2009年开工建设8000套公租房后,2010年北京计划再建设1万套公租房。来自市住建委的统计数据表明,全市目前已进行公租房需求登记的家庭超过1万户。
市住保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与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采取公开摇号配租配售一样,公租房也将实行公开的轮候配租制度,其中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优先配租—符合“三房”条件,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的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已取得“三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住保部门登记,就能进入公租房的轮候范围。
而包括刚毕业的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近期可在“细则”公布实施后按规定申请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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